本報訊(記者王麗娜)商務部外資管理司原副司長鄧湛,受賄222萬余元于近日一審宣判。據(jù)悉,鄧湛因卷入郭京毅腐敗窩案落馬。昨天,記者從市二中院獲悉,鄧湛因受賄獲刑12年。
今年63歲的鄧湛,在案發(fā)前曾擔任外經貿部外國投資管理司二處處長、外經貿部及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副司長等職務。2008年9月19日,鄧湛卷入郭京毅案,因涉嫌受賄罪被羈押,9天后被逮捕。鄧湛對于檢方指控其受賄222萬余元表示全部認可。
鄧湛的辯護律師認為,在2007年10月,即鄧湛被立案偵查的前10個月,他將收受張玉棟的170萬元歸還,表明其有悔罪態(tài)度。在他被羈押后,主動坦白了司法機關不掌握的犯罪行為,屬于坦白,且其退出全部贓款。辯護律師還稱,鄧湛并無索賄的惡劣情節(jié),也沒有為受賄而違規(guī)操作。
法院的一審判決最終部分采納了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法院認定,鄧湛受賄222萬余元,鑒于鄧湛有坦白情節(jié),積極退贓,自愿認罪,法院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三大犯罪事實
郭京毅同學行賄179萬
鄧湛是郭京毅在北大的老同學、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原主任張玉棟在商務部的另一個“靠山”。1998年至2005年,鄧湛利用職務便利,為張玉棟介紹項目,并在張玉棟代理的項目審批中,為張玉棟謀取利益。
據(jù)悉,對于鄧湛和郭京毅介紹來的每一筆業(yè)務,張玉棟都會把其收取的代理費數(shù)額告訴對方。鄧湛則先后以就醫(yī)、購房等理由,4次索要和收受賄賂179萬余元。
收受飛利浦公司40萬
2002年至2006年間,鄧湛在擔任外經貿部及商務部外資管理司副司長期間,為飛利浦公司在投資項目中的技術來源、設備引進、合同章程等涉及國家法律政策和外資產業(yè)政策方面的問題提供政策咨詢,多次引見該公司高管拜訪商務部領導,并在相關項目審批中提供幫助,為該公司謀取利益。
此間,鄧湛先后4次收受該公司給予的賄賂40萬元。
收新奧集團3萬
郭京毅845萬受賄款中,有387萬來自“中國最大的民營燃氣企業(yè)”新奧集團。據(jù)悉,郭京毅在為該集團提供幫助時,需要時任商務部外資管理司副司長鄧湛的幫助,郭京毅受人之托便找到鄧湛。法院查明,2003年至2007年間,鄧湛在新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審批中為該公司謀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賄賂3萬元。
新聞來源:騰訊網(wǎng)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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