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7日召開的三亞市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對于微博上爆出三亞鳳凰富林漁村海鮮排檔涉嫌欺客宰客的事件,三亞市工商部門經多方調查取證發(fā)現該店確實存在欺客宰客、誤導消費行為,將依法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給予最高額度罰款。
1月29日,新浪微博實名認證網友羅迪反映他的朋友高先生在三亞富林漁村海鮮排檔3個菜花掉近4000元,鄰桌吃一條魚花6000元的微博受到網友廣泛關注。三亞市工商局獲悉后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并封存了富林海鮮排檔春節(jié)期間的銷售點菜憑證,要求富林海鮮排檔自行停止營業(yè)。
據三亞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工商部門對全市海鮮排檔春節(jié)期間的經營情況進行認真全面排查,尤其是對富林海鮮排檔在春節(jié)期間使用四聯點菜單等情況進行綜合調查取證。經查實,富林海鮮排檔在經營中使用實際上不存在的海鮮品名,如使用白帝螺、寶塔蟹等誤導消費者。此類行為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所指的欺客宰客、誤導消費行為。
在掌握其違法經營證據的基礎上,三亞市工商局決定依法吊銷富林海鮮排檔的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給予最高額度罰款,將該店股東及負責人列入黑名單,并且三年內不得擔任同行業(yè)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股東。
三亞市工商局表示,目前海鮮排檔市場監(jiān)管存在六大方面問題。一是海鮮產品明碼標價牌不齊全,標價虛高,政府最高指導限價過高;二是仍存在出租車、三輪車等與海鮮排檔勾結,索取高額回扣等問題;三是海鮮品名、標示不規(guī)范;四是海鮮排檔經營者故意以各種理由拒絕或推諉提供稅務發(fā)票;五是海鮮排檔經營者不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建立完善的食品進銷臺賬;六是投訴熱線電話號碼過多,消費者一時難以判斷該向哪個部門申訴舉報。
針對存在的問題,三亞市工商部門表示下一步將對全市海鮮排檔市場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凡發(fā)現違規(guī)行為的將堅決重處;涉嫌構成犯罪的將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建議各相關部門嚴格按照《三亞市海鮮排檔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把好海鮮排檔準入關;引入高科技監(jiān)管手段,如要求海鮮排檔必須使用電子點菜系統(tǒng),點菜單要與相關部門聯網備查;設立能顯現當日海鮮指導價格的顯示屏、稅控機、電子監(jiān)控設備等。
新聞來源:東方法眼 作者:夏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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