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案22日起公開審理三天 刑期或在10年左右

訊石光通訊網(wǎng) 2010/5/31 15:25:56
        備受關注的前國美集團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案,定于4月22日上午起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昨晚,黃光裕案的辯護律師之一田文昌告訴早報記者,他正在開會,還不知道具體開審時間。

  一位知情人士昨天告訴早報記者,黃光裕案的審理定在本周四、周五和下周一進行,審理三天。另外,開審期間為保障黃光裕案的警力,二中院的其他刑事案件都計劃暫時停審。

  該知情人士還透露,有媒體報道此案“公開開審”,但并不意味著完全對媒體開放,由于席位有限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媒體可能還是很難進入法庭旁聽。

  刑期可能在10年左右

  今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黃光裕涉嫌非法經(jīng)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三項罪名。

  法律界專業(yè)人士分析,綜合考慮黃光裕所涉的這三項罪名,“黃的刑期可能在10年至15年之間”。值得注意的是,據(jù)分析,法官可能要對黃光裕課以數(shù)億元巨額罰金,嚴懲黃的犯罪行為。

  資深媒體人士、《黃光裕真相》作者李德林昨天向早報記者分析說,黃光裕所涉三項罪名中,內幕交易罪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非法經(jīng)營罪的話,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還有一個單位行賄罪,因為這是集體行為,要看黃在其中的作用。

  “綜合來看,我估計黃光裕最多判10年,要是樂觀點的話,可能判5至8年。”李德林說。

  庭前示證已于上周舉行

  4月14日、16日,黃光裕案庭前示證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舉行,黃光裕及妻子、許鐘民均到庭。

  檢方出示了上百組證據(jù),據(jù)媒體報道,由于證據(jù)太多,運到法庭使用了幾個小平板推車。黃光裕對檢方所出示的大部分證據(jù)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但對一些證據(jù)所要證明的內容提出了異議。

  據(jù)報道,控辯雙方在為期一天半的示證過程中,主要圍繞證據(jù)的真實性、關聯(lián)性發(fā)表了看法。對于涉及此案定性的關鍵證據(jù),如非法經(jīng)營罪的營利性認定,內幕交易罪中的有無內幕信息、價格敏感期等問題,控辯雙方各自觀點鮮明,但沒有就此展開,僅僅點到為止。目前,也還沒涉及被告人的認罪態(tài)度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真正的交鋒還要待庭審時正式開始。

  田文昌已加入辯護隊伍

  此前,有“中國刑事辯護第一人”之稱的田文昌14日也親自到庭,確定加入黃光裕的辯護隊伍。

  除田文昌外,同屬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的楊照東也將為黃光裕辯護,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昔龍為杜鵑辯護,北京市銘基律師事務所劉東根為許鐘民辯護。此外,被告單位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也有代理人出庭。(記者 陳良飛 實習生 彭鵬)

新聞來源:普法網(wǎng)--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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