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日韓進口單模光纖征收7.9%至46%反傾銷稅

訊石光通訊網 2021/12/31 17:00:23

  2021年12月31日,商務部發(fā)布《關于對原產于日本和韓國的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fā)起期終復審調查的公告》。

  《公告》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商務部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原產于日本和韓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于日本和韓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繼續(xù)按照商務部公告公布的征稅產品范圍和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對各公司征收的反傾銷稅稅率如下:

  日本公司:所有日本公司 46%

  韓國公司:1.韓國LS電線株式會社 9.1%2.韓國大韓光通信株式會社 7.9%3.其他韓國公司 46%

  據悉,2005年1月1日,商務部發(fā)布2004年第96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日本和韓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征收反傾銷稅。經期間復審及期終復審,該措施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日本公司稅率為46%,韓國公司稅率為7.9%-46%。

  2021年9月2日,商務部收到國內部分光纖光纜企業(yè)代表中國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產業(yè)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申請書。申請人請求商務部對原產于日本和韓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進行期終復審調查,并維持對原產于日本和韓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實施的反傾銷措施。

  本文整理自商務部官網

新聞來源:光電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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