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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個人所得稅要改革啦!

摘要:好消息!據媒體報道,目前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近期財政部稅政司多次組織專家開會研討,個稅改革方案已初具雛形,財政部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將改革草案上報中央和國務院。目前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會再次大幅提高嗎?本次個稅改革誰會最受益呢?

  好消息:個人所得稅要改革啦!

  導語: 好消息!據媒體報道,目前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近期財政部稅政司多次組織專家開會研討,個稅改革方案已初具雛形,財政部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將改革草案上報中央和國務院。目前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會再次大幅提高嗎?本次個稅改革誰會最受益呢?

  2011年個稅改革納稅人各階段收入稅負增減比對表

  【個稅起征點四年未調整 上調呼聲高 】

  個人所得稅關系到我們每個人,是個人理財中的重要話題,也是與拉動內需、收入分配制度、通貨膨脹預期等近來大家關心的宏觀經濟問題直接相關的個人財務問題。

  目前我國實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受到廣泛的詬病,窮人和中產階層成為了納稅的主力軍,富人反而有各種方式免于交稅。而且盡管要求改革的聲音提了很久,卻一直沒有實質的改變。

  個稅起征點自1980年確定為800元后歷經了三次調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之后四年個稅起征點再未進行上調。起征點四年不調,但人大代表及社會輿論卻每年都會發(fā)出上調呼聲,而財政部有關官員每次的表態(tài)都差不多,即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問題將在個稅改革中統(tǒng)籌考慮,換言之,個稅起征點的調整在改革后才能再次啟動。

  在2015年的兩會上,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呼聲再起,全國人大代表、格力空調董事長董明珠等多位人大建議將個稅起征點上調至5000元。

  【人大建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 提高工資起征點】

  雖然提高起征點并不是個稅改革問題的關鍵,但它卻可以成為輿論的風向標。就在稅改久拖不決的這四年里,中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了30%以上,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不斷擴大,甚至已從“大眾稅”變成了“窮人稅”。一個本來就收不上多少錢的個稅,卻不斷遭到輿論的“口誅筆伐”,這種局面對廣大納稅人不利,對稅收、財政等職能部門其實也沒有好處,無論從哪個意義上講都亟待改變。

  好消息是,個稅改革的步伐正在不斷加快,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近日傳來消息,財經委員會建議有關部門在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中統(tǒng)籌考慮代表所提意見,適時提出修法建議。

  在今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期間,王法亮等30位代表、劉紹英等30位代表提出兩件議案認為,近年來個人所得稅法的滯后性日漸凸顯,工薪所得的起征點仍需提高,個人所得稅法六次修改忽視了工薪所得納稅人之外的其他勞動者,缺少反避稅等國際稅收內容,建議修改個人所得稅法。

  財政部認為,關于提高起征點,在下一步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中將對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問題進行統(tǒng)籌研究和考慮;關于其他所得項目的減除費用標準,其他所得與工薪所得的計稅方法、稅率不同,稅負不能簡單比較;關于個人海外避稅,將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以及其他國家財稅部門配合,強化境外所得的個稅征管。

  全國政協委員賈康:目前僅2800萬人交個稅,占人口總數不到2%。

  【誰在交個稅?2800萬人】

  中國個人所得稅稅法,已經35年沒有全面修訂了。除了將起征點從1600元上調至3500元,這項與普通百姓關系最密切、也最直接的稅收制度,幾乎維持著上世紀80年代初的面孔。

  在2015年的兩會上,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呼聲再起,全國人大代表、格力空調董事長董明珠等多位人大建議將個稅起征點上調至5000元。

  20年間,經過數次調整,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漸漸開始被詬病為“工資稅”,即上繳人群以工薪階層為主。據2004年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字:2004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1700多億元,65%來源于工薪階層。而另據財政部的公開數據,2012年中國個人所得稅收入5820億元,其中,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收入為3577億元,占61.4%,2013年,這一數字上升為62.6%。

  本應該起到調節(jié)收入分配,實現社會公平的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卻似乎走近了死胡同。全國政協委員,財務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現在中國交個稅的人只有2800萬人,占不到整個人口總數的2%。這說明個稅已經相當邊緣化了,如果再提高起征點,還有多少人能交稅呢?”2015年3月6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記者會上同樣表示,“目前個人所得稅的稅制不合理,簡單地提高個稅起征點并不公平。”

  【怎么改?綜合與分類相結合 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

  目前我國個稅征收主要采取的分類稅制,卻讓實際的個人所得稅征收過程中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功能大打折扣。分類稅制是指,對同一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的各種所得,按其所得的不同來源進行分類,如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租賃經營所得。每一類所得按照單獨的稅率分別計征所得稅。

  一個不容忽視的客觀事實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工薪所得稅最易管控,代扣代繳比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發(fā)生的財產性收入征管相對薄弱,于是收入來源單一的工薪階層繳稅較多,而收入來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階層繳稅較少。

  本次個稅改革誰會最受益呢?多位專家表示,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原則會在個稅改革中有所體現?!督ㄗh》提出,實行有利于縮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顯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提低、擴中、調高,大的方向還是很清楚的,”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表示,“提高起征點肯定不是未來改革的方向,改革要放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的總體框架下去設計具體方案。”

  我國最早提出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是在1995年,至今已經過去了20個春秋,我國仍然是分類征收個人所得稅。在即將上報的個稅改革方案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哪些個人收入繼續(xù)分類征收個稅,哪些收入納入綜合征收范圍。

  確定了綜合征收范圍后,還需要確定綜合計征的稅率?,F在工資、薪金所得稅率范圍是3%至45%,共計七檔稅率,綜合所得的稅率是和薪資所得稅率一樣,還是有所調整,尚需進一步明確。張斌表示,工資薪金所得稅是每個月由單位代扣代繳,相當于預繳;綜合計征后,綜合稅率的高低涉及個人是需要補稅還是退稅。

  除此之外,個稅改革中爭議較大的問題是要不要以家庭為單位征收,要不要引入差別扣除。在現行稅制下,納稅人的家庭負擔因素沒有被考慮進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多次提出,個稅改革“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會將納稅人家庭負擔,如贍養(yǎng)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更體現稅收公平。”

  【他山之石:綜合稅制】

  與分類征收相對的稅制是綜合稅制,指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內取得的各項所得,不分其來源渠道和所得,綜合計算征收所得稅的一種制度。據不完全統(tǒng)計,在 110個國家或地區(qū)中,有87個國家地區(qū)先后采用了綜合稅制,比例高達80%。其中既包括美國、英國等發(fā)達國家,也包括墨西哥、印度等發(fā)展中國家,以及新加坡、臺灣等新興國家和地區(qū)。值得一提的是,盡管英國將個人所得進行分門別類作出各種必要扣除,但要再統(tǒng)一扣除基本生計費用后適用一套稅率計征。所以,英國看似分類,實為綜合。

  綜合稅制的三大好處

  1、能充分體現“量能課征”的公平原則。因為它能反映納稅人在一定時期(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水平及納稅能力,它既能實行差別課稅,又能采用累進稅率全面課征;既能實行源頭扣繳、防止漏稅,又能將全部所得合并申報;達到量能負擔的要求,等于對所得的課稅加上了“雙保險”。

  2、能充分體現“源泉課稅”的法治原則。鑒于目前我國公民的足額納稅意識較低,稅收征管手段乏力,實施源泉課稅的辦法,它既能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流失,又能防止降低適用稅率;既能更有效地調節(jié)收入分配差距,又能遏止貧富差距現象。因此,實施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符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

  3、能充分體現“稅收管理”的效率原則。它既能對所列舉的收入項目按規(guī)定分類課征,又能對不同來源的收入實行綜合計算征收;既能方便于稅務部門對各項收入來源進行稽征,防止稅源流失,又能方便于納稅人對各項收入來源進行匯總申報,避免稅負不公。因此,實施分類綜合所得稅制可以避免將收入分散化而流失稅收,符合稅收管理的效率原則。

  【漲知識:個稅計算器】

  個人所得稅的定義為“個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征收的所得稅”。2011年我國將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上調至3500元,使得繳納個稅的人數從8400萬降到了2400萬。那么個人所得稅究竟是怎么計算的呢?這里有個計算公式:

  1、工資:即初始收入(合同上所寫的收入)

  2、三險一金: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屬于五險一金的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暫不算在這里)

  3、起征點:自2011年起,起征點由2000元上調至3500元

  4、稅率:由3%上漲到45%,有7個等級,分別與7個不同區(qū)間的應納稅額對應

  5、速算扣除數:由0上漲到13505,也有7個等級,與不同稅率相對應:

  舉例:

  假設您的月工資為6000元,工作地點是廣州(這個城市的三險一金標準是養(yǎng)老保險8%、醫(yī)療保險2%、失業(yè)保險1%、住房公積金8%)。

  那么:

  應納稅額=6000-6000x(8%+2% +1%+8%) -3500=1360(元)

  查上表可知,與1360元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3%和0,因此:

  個稅=1360x3%-0=40.8(元)

  也就是說,在廣州月工資6000元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40.8元。雖然最后實際到手只有4000多元,但至少現在知道了,“少了的錢”幾乎都用來繳納五險一金了,只有極少一部分用來繳納個稅而已。

內容來自:枕頭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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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個人所得稅
文章標題:好消息:個人所得稅要改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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