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訊 基于對公司未來持續(xù)發(fā)展的信心和對公司長期價值的合理判斷,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投資信心,促進公司長期健康發(fā)展,同時為了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公司員工的凝聚力,凌云光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股份回購。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姚毅先生向公司董事會提議,建議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股份回購,在未來適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
主要內容如下:
1、回購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購的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后三年內使用完畢已回購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予以注銷。如國家對相關政策作調整,則本回購方案按調整后的政策實行;
2、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 34.00 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會通過回購決議前 30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150%);
3、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3,000.00 萬元,不超過人民幣6,000.00 萬元;
4、回購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5、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個月內;
此外,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經審計),公司總資產 498,754.03 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 400,340.49 萬元,假設回購資金總額的上限人民幣 6,000.00萬元(含)全部按照規(guī)定用途使用完畢,則回購資金總額占公司總資產、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的比重分別為 1.20%、1.50%,占比較低。
本次回購股份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財務狀況、研發(fā)、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和未來發(fā)展產生重大影響,股份回購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控制權發(fā)生變化,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